信息来源:浙江省第九地质大队 浙江省核工业二六二大队 发布时间:2011-11-22 浏览次数:8648
队属各单位、科室:
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形成大队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,促进大队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与和谐大队建设,根据浙江省地质勘查局《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》,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一、充分认识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
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大队的主要内容。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的根本举措,是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。今年来,大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,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,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,普遍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,大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职工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,大队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。同时,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,随着大队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,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、复杂化,广大职工特别是新生代职工的价值观发生变化,改革发展过程中遗留问题逐渐暴露,各单位职工分配机制尚不健全,劳动纠纷矛盾进入易发期和多发期,协调劳动关系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。各单位领导要从建设“平安浙江”、构建“和谐大队”的高度出发,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,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,准确把握本单位劳动关系的现状和特点,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,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,完善工作举措,创新工作思路,健全体制机制,推动大队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上新台阶。
二、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
(一)总体要求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领导、行政实施、分工会推动、职工参与的工作格局,全面实施劳动法律法规规章,完善各项制度,依法维护职工和单位的合法权益,着力构建规范有序、公平合理、互利共赢、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,促进单位持续健康发展,实现广大劳动者体面劳动和生活。
(二)工作原则
1、坚持职工和企业利益双维护。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改善民生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与促进单位健康发展的关系,坚持以职工为本,以职工全面发展推动单位健康发展,引导职工与单位同呼吸共命运、立足岗位建功立业,实现职工和单位利益双维护,实现共建共享、和谐发展。
2、坚持行政和工会双调节。在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,行政、分工会组织和单位代表依法协调劳动关系,解决劳动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,加快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、长效化。单位要依法建立劳动关系,开展民主管理。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。
3、坚持物质和精神双关怀。坚持以人为本,着眼于满足职工全方位多层次需求,既注重落实物质待遇,又注重加强人文关怀,切实保障广大职工在就业创业、聘用劳动合同、职业培训、安全卫生、休息休假、劳动报酬、社会保障、文体娱乐、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权利,使广大职工物质有保障、精神有追求,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。
4、坚持单位和地方双创建。在大队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,要把创建活动与建章立制、规范管理紧密结合起来,促进劳动关系协调长效机制的建立。要积极加强与湖州市地方政府的融合,参与地方区域性创建活动,动员地方力量协助创建活动,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。
三、强化劳动关系基础
(一)全面实施人员聘用和劳动合同制度。深入实施《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,事业编制职工实行人员聘用制,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,聘用(劳动)合同签订率做到百分之百。要依法规范聘用(劳动)合同内容,提高合同质量。单位和职工双方要全面履行合同,依法变更、解除和终止聘用(劳动)合同。
(二)推动和深化集体合同制度。认真贯彻实施《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》,建立健全民主、平等的集体合同协商机制,拓展集体协商合同的领域和内容,并全面履行,工会组织要依法加强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指导和监督,继续做好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制度。
(三)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。依照国家法律和《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加强民主管理,积极推进事务公开,依法保障职工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职工大会、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,与分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,依法履行告知程序。规范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。工会组织要指导督促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并认真履行。
(四)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。坚持用人单位自主用工,规范用工行为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,严禁非法用工,规范使用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。要努力做到充分就业,稳定职工就业岗位,确需减员的要履行法定程序,避免引起劳动纠纷。规范职工考勤记录、工资支付等基础管理,认真执行国家工时制度,确保职工休息休假权利。员工招聘、离职等要依法履行相关手续,规范运作。
四、着力调整分配制度
(一)加强收入分配管理。完善收入分配管理办法,规范收入分配行为,收入分配要向生产一线职工倾斜,建立职工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。在“十二五”期间,要确保一线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单位平均工资增长幅度,单位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单位利润增长幅度,努力扭转经营者与职工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。
(二)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。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作用,加强工会组织建设,各单位要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。要支持职工代表参与工资集体协商,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行使协商要约权。职工工资集体协议签订后,双方要严格履约,有关方面要监督执行。
(三)完善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。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、欠薪应急周转金、农民工记工考勤卡“二金一卡”制度,切实防范处置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,确保广大职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,确保不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。
五、促进职工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
(一)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。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完善安全生产标准,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,夯实安全生产基础。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,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机制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,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。加强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,深入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,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。改善劳动条件,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,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。
(二)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。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,加强职工的教育培训,通过在岗培训、脱产培训、业务研修、技能竞赛等形式,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。要建立鼓励职工学习机制,支持职工通过多种途径学习成才,鼓励职工立足岗位,奋发进取,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职业技能和素养。
(三)加强职工人文关怀。要积极开展广大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,丰富活跃职工业余生活,为职工调养身心、实现自我价值、追求幸福生活创造良好条件。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组织建设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,弘扬“三光荣”精神,动员广大职工以单位发展为己任,不断增强对单位的认同感和归属感。加强职工文化阵地建设,提炼地勘特色文化,形成大队事业发展的源动力,构筑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。开展为职工献爱心、送温暖活动,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职工的关怀和帮扶,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。
六、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矛盾
(一)加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处理。贯彻“预防为主、基层为主、调解为主”的工作方针,加强人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,最大限度地通过调解快捷地解决人事劳动争议,把矛盾化解在基层,消除在萌芽状态。对于通过调解双方难以达到预期目标的,要引导职工通过当地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、司法机关调解处理,防止酿成恶性事件。
(二)着力防范劳动关系矛盾激化。各级领导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劳动关系发展状况,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突出问题。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隐患动态预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,及时妥善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。对劳动关系领域出现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要积极主动应对,确保事态不蔓延、不升级、不转化。
七、加强组织领导
(一)落实领导责任。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。各级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,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合力推进。大队各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、加强协作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。各单位要探索实践,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,努力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局面。
(二)健全协调机制。劳动人事部门要会同工会组织、所属单位代表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,共同研究解决关系协调中遇到的重大问题,及时向党政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,发挥组织优势,及时反映职工的呼声和要求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
(三)加强舆论引导。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,大力宣传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先进典型事迹,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,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与支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,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的氛围。
队属各单位要根据意见,结合实际抓紧研究,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。
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